企业等级: | 商盟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广东 广州 |
联系卖家: | 吴先生 先生 |
手机号码: | 13539922804 |
公司官网: | www.gzquantong.com |
公司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公园西路166号7层12单元 |
广州市全通报关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全通),是广州市工商局及税务局正式备案和注册,经广州海关批准的***报关企业,公司从事运输及报关代理服务的合法经营的股份制企业,进出口普货,敏感货报关,集装箱,散货运输,产地证,熏蒸,普货化工仓储装卸等***服务平台,全通公司是一家集报关、拖车、商检、报检、仓储、码头内装等服务于一体的股份制企业,在黄埔、南沙、东莞等口岸都开设了分公司。
查柜是没有办法避免的,但进缉私科却是基本能避免的,如何规避这种可能的发生?那就要了解其原因所以,其实进缉私科原因无外乎以下几种:
一,重量不符,超过允许误差范围 《装箱清单》有一个重要的数据叫毛重,毛重是报关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数据,有些工厂《装箱清单》中的重量是估算的而没有过磅,也有的工厂在装柜时少装或多装了但却没有及时更改《装箱清单》中的数据,导致申报重量和实际出货重量不一致。当重量正负超过500公斤时就会响铃,这就意味着柜子很有可能会进缉私科了。
二,吊牌问题 有些工厂负责人员不知道牌子在出口过程中的重要性,认为是工厂的厂牌,不是什么,就没有填到《装箱清单》里面。也有时候知道是,但是没有提供中英文两份授权书,一份是授权给工厂的生产授权书,一份是工厂授权给报关行的。还有就是因为赶货很忙,将牌子写错或者发错了货物,总而言之就是有牌子的说没有牌子,没有牌子的说成有牌子。
三,箱数问题海关在检查货物的时候,往往不会去数你这个柜子货物有多少件,但却会根据报关单上的数据时清点箱数。一般情况下可能多报少出,申报出口1000箱,但是实际出口950箱,基本可接受,但如果申报950箱,实际装了1000箱,那就有问题了,因为海关可能认为是在。
必备!进出口报关流程详解!
报关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涉及到的对象包括: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物品、货物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报关的程序也有些差异。 今天,上海沃德国际物流为大家详细介绍进出口报关的流程。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1、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1)进口货物报关单;
(2)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3)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已填好的报关单。与此同时,还需提交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提交的单证是否一致。
海关查验无误之后将加盖,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以及根据具体的货物的特殊单证。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海关认为有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
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4)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进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进口或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向海关提交的许可证并不是一直固定不变的,国家主管部门随时会调整发布,所以需要时刻留意。
检验检疫制度
与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
而从 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
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3、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
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验收。
4、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
广州市全通报关服务有限公司 电话:020-82513706 传真:020-82513706 联系人:吴先生 1353992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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